【四平最低工资调整,四平最低工资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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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何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年调整情况吉林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20日发布通知,执行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此次调整分为三个档次: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
吉林省于2025年12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上调由吉林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11月24日发布通知,执行期至下一个调整日。调整后分为三档。第一档适用于长春市区,含双阳、九台,月最低工资为223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为22元/小时。
第一档: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这一标准适用于长春市区及其下辖的部分区域,反映了该地区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成本。

吉林省职工工资最低标准
吉林、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四平、通化、辽源、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档地区是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为2120元/月;二档地区包括吉林、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标准是1920元/月;三档地区有四平、通化、辽源、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及其他县(市),标准为1780元/月。
第二档:吉林、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但略低于长春市区,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略低。
第二档:吉林、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第三档:四平、通化、辽源、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吉林省三级工资标准
1、吉林省事业单位薪级的确定主要依据全国统一标准,结合工龄、学历、职称及岗位等级综合判定,具体规则如下:基本框架与薪级范围吉林省事业单位薪级分三类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薪级范围为170-5795元(2025年改革后调整为215-6355元),共设65级,每级对应固定工资标准。
2、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具体如下:第一档:适用地区:长春市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 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9元/小时 说明:长春市区作为吉林省省会,经济水平较高,最低工资标准为全省最高。
3、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6月30日印发《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主要调整内容如下:工资标准调整范围方案明确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
4、吉林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伤残津贴: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发放,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5、生活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者每月增加72元,大部分不能自理者增加58元,部分不能自理者增加4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按35元/人/日标准执行。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十级分别为27262524181712111092元/月。
6、新变化 部分地区标准上调:吉林省:从2024年10月1日起,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760元调整为19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有所上调;其他县(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
吉林省明确: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吉林、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吉林市区、白山市区(含浑江区和江源区)、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小时。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接近,因此执行同一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旨在保障这些地区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吉林省于2025年12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上调由吉林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11月24日发布通知,执行期至下一个调整日。调整后分为三档。第一档适用于长春市区,含双阳、九台,月最低工资为223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为22元/小时。
吉林省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分为三档。
第一档: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这一标准适用于长春市区及其下辖的部分区域,反映了该地区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成本。
第一档: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第二档:吉林、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吉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档(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3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第二档(吉林市区、白山市区(含浑江区和江源区)、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小时。
吉林市区、白山市区(含浑江区和江源区)、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小时。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接近,因此执行同一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旨在保障这些地区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吉林省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分为三档。
吉林省于2025年12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上调由吉林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11月24日发布通知,执行期至下一个调整日。调整后分为三档。第一档适用于长春市区,含双阳、九台,月最低工资为223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为22元/小时。
第一档: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这一标准适用于长春市区及其下辖的部分区域,反映了该地区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成本。
第一档: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3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第二档:吉林市区、白山市区(含浑江区和江源区)、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小时。
2025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
吉林、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四平、通化、辽源、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吉林市区、白山市区(含浑江区和江源区)、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小时。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接近,因此执行同一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旨在保障这些地区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第一档适用于长春市区,含双阳、九台,月最低工资为223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为22元/小时。第二档涵盖吉林、白山、松原市区,延吉、珲春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等,月最低工资是202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为5元/小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分为三档。第一档为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达到2230元/月;第二档是吉林、白山、松原市区及延吉市、珲春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为2020元/月;第三档涵盖四平、通化、辽源、白城市区,梅河口市及其他县(市),是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样分为三档。
截至2025年12月,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三档。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月最低工资为223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22元。吉林、白山等市区及延吉、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
第一档: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这一标准适用于长春市区及其下辖的部分区域,反映了该地区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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