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最低工资标准多少(金华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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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华最低工资标准
金华地区的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如下:东阳市、义乌市、婺城区、金东区、永康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为15元);兰溪市、浦江县、武义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为15元);磐安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非全日制工作为16元)。
该标准由金华市政府于2024年3月20日颁发。此前2023年,金华统一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各用人单位需严格按照对应标准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规定金额,以保障劳动者在付出劳动后能获得合理报酬,维持基本生活水平。
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

金华最低工资标准2026
浙江省2026年最低工资调整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三档:第一档2660元/月、第二档2430元/月、第三档218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同步调整为第一档25元/小时、第二档23元/小时、第三档21元/小时。此次调整覆盖全省,但各市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选择适用档位。
月最低工资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三档,具体金额分别为:第一档:2660元/月,适用于经济较发达地区或就业岗位竞争压力较大的区域,旨在保障高生活成本地区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年1月1日起浙江省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标准如下: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月工资第一档为2660元,第二档为2430元,第三档为218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第一档为25元,第二档为23元,第三档为21元。此次调整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29日印发通知明确。
年1月1日起,浙江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分三档,为2660元、2430元、218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分三档,为25元、23元、21元。此次调整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各设区市会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确定具体执行标准,同时2024年的原标准废止。
年1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三档:2660元、2430元和2180元,非全日制小时工资同步调整为25元、23元和21元。调整幅度与区域划分此次调整后,最低工资较此前标准(2490元、2260元、2010元)统一提高170元,涨幅最高达5%。
年浙江省自1月1日起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最低月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有2660元、2430元、2180元三档,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有25元、23元、21元三档,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此次工资标准调整体现了浙江省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
2025年浙江金华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90元。这一档次通常适用于经济较为发达、企业效益较好的地区。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60元。这一档次适用于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处于中等水平的地区。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这一档次则适用于经济相对落后或企业承受能力较弱的地区。
截至2025年7月1日,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490元、第二档2260元、第三档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一档24元、第二档22元、第三档20元。
年10月前,浙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90元、2260元、2010元三档,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22元、20元三档。2025年浙江不同阶段执行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在2025年10月前,其沿用的是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
月工资标准:第一档调整为2660元、第二档2430元、第三档2180元;非全日制小时工资标准:第一档调整为25元、第二档23元、第三档21元。此次调整综合考虑了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形势、物价水平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等因素,旨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年1月1日起浙江省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标准如下: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月工资第一档为2660元,第二档为2430元,第三档为218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第一档为25元,第二档为23元,第三档为21元。此次调整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29日印发通知明确。
金华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5年
1、年金华市失业金的领取条件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领取标准为:金华市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即2034元/月、1809元/月两档。
2、非浙江省户口在金华市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为: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特殊情况如因健康问题辞职可能通过审批,但主动辞职一般不符合条件。发放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领取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领取条件:需同时满足用人单位与个人连续缴费满一年、非个人意愿离职、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意愿并愿意参与职业培训与职业介绍等条件。领取程序:每月需到所在乡镇劳动管理站进行失业状态登记,接受求职与职业培训指导,确认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领取地点:金华地区失业金领取需先到当地社保部门(即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所需证件: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失业人员需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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