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最低工资调整(广西贺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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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最低工资标准2020
1、年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15元/时。
2、第二类地区:涵盖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此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次之,工资标准相应调整,兼顾企业负担与劳动者权益。第三类地区:包括广西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3、第一类地区:包括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城市,以及东兴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这类地区经济相对发达,生活成本较高,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较高。
4、年南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15元/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自2020年3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分类调整。
5、第三类地区包括广西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该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此类标准适用于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县域地区,反映了区域间发展差异对最低工资的影响。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工资最低标准
自2025年7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200元/月;二类地区2040元/月;三类地区18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4元/小时;二类地区7元/小时;三类地区19元/小时。
调整前(2023年11月起执行),广西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一类1990元、二类1840元、三类16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一类1元、二类16元、三类17元。
一类地区(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百色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三类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00元/月 二类地区:2040元/月 三类地区:1870元/月 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提高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通常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劳动力市场状况等因素密切相关。
第一档: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城市,以及东兴市,适用1810元/月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15元/时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南宁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属于该档范围,因此执行此标准。
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这一标准覆盖了南宁市主城区及武鸣区,反映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生活成本相对集中的特点。

广西工资调整最低工资是多少钱
广西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200元/月、二类2040元/月、三类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4元/小时、二类7元/小时、三类19元/小时。
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金额截至2025年10月1日,广西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第二档、第三档标准虽未在最新信息中明确提及,但可参考此前标准。此前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的版本中,广西一至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90元、1840元、1690元,同样包含五险一金。
一类地区(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二类地区(贵港、玉林、百色等市的城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40元/月。三类地区(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
广西贺州最低基本工资是多少?
1、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一类地区为2200元/月,适用范围包括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城区及东兴市;二类地区是2040元/月,适用于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城区;三类地区为1870元/月,适用于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一类地区为24元/小时;二类地区为7元/小时;三类地区为19元/小时。
2、一类工资最低标准(2200元/月):适用地区包括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以及东兴市。这些地区作为广西的主要城市和港口,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因此工资最低标准也相应较高。
3、广西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200元/月、二类2040元/月、三类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4元/小时、二类7元/小时、三类19元/小时。
4、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200元/月;二类地区2040元/月;三类地区18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4元/小时;二类地区7元/小时;三类地区19元/小时。
5、自2025年7月1日起,广西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为三类,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4元/小时;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040元/月,小时标准7元/小时;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870元/月,小时标准19元/小时。
6、第二类地区:涵盖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此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次之,工资标准相应调整,兼顾企业负担与劳动者权益。第三类地区:包括广西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关于贺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基本工资调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四类调整为三类,即由此前的每月1400元、1210元、1085元、1000元调整为1680元、1450元、13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原来的15元、15元、5元、5元调整为16元、14元、15元。
广西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200元/月、二类2040元/月、三类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24元/小时、二类7元/小时、三类19元/小时。
自2025年7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200元/月;二类地区2040元/月;三类地区18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劳动者):一类地区24元/小时;二类地区7元/小时;三类地区19元/小时。
年9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决定调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贺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从580元提升至710元。这一调整旨在提升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根据自治区政府的会议精神,全区多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均有不同程度的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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