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最低工资调整(广东梅州最低工资标准2019)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5年广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 2、2026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 3、梅州平远最低工资标准
- 4、广东2025最低工资表
- 5、广东省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
-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
2025年广东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范围与生效时间调整对象: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生效时间: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地方权限: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可在全省标准基础上适当上调,但需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以下是广东省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信息: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广州为2500元、深圳为25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广州、深圳。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执行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一类标准:广州、深圳执行该标准。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深圳市为25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7元/小时。这一标准适用于经济较为发达、生活成本较高的地区,旨在保障当地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二类标准: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执行该标准。
广东省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同地区标准不同。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分为四类。
2026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标准:广州、深圳执行该标准。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深圳市为25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7元/小时。这一标准适用于经济较为发达、生活成本较高的地区,旨在保障当地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二类标准: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执行该标准。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与深圳市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统一为27元/小时。该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如兼职、临时工等,其工资计算以实际工作小时数为基准,且用人单位无需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但需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四类标准(韶关、河源、梅州等10个市):1750元/月。主要针对粤北、粤东等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样按四类地区划分:一类标准(广州、深圳):27元/小时,与月标准对应,体现高收入水平。二类标准:18元/小时,适用于珠海、佛山等二类地区。
年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小时(截至2026年1月,该标准未再调整)。这一标准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调整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意义重大,会对诸多方面产生影响。此次调整后,涉及到的相关待遇也按新标准执行。
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2660元,第二档为2430元,第三档为21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对应三档分别为25元、23元、21元。此次调整后,浙江省成为全国首个公开2026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其第一档月标准(2660元)暂居全国已知地区最高水平。
梅州平远最低工资标准
1、梅州平远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175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14元/小时。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知,从2025年3月1日起,梅州市执行广东省政府规定的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这一标准适用于梅州市下辖各县(市、区),因此平远县作为梅州市的一部分,其最低工资标准也应按照这一规定执行。
广东2025最低工资表
1、广东省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分为以下四类:一类标准: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小时。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小时。
2、以下是广东省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信息: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广州为2500元、深圳为25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广州、深圳。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执行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3、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表(2025年调整后)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500元/月(适用于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第二档:2200元/月(适用于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区)。第三档:2000元/月(适用于汕头、惠州、江门等地区)。第四档:1800元/月(适用于韶关、河源、梅州等地区)。
4、一类标准:广州、深圳执行该标准。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深圳市为25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7元/小时。这一标准适用于经济较为发达、生活成本较高的地区,旨在保障当地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二类标准: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执行该标准。

广东省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分为以下四类:一类标准: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小时。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小时。
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500元/月(适用于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第二档:2200元/月(适用于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地区)。第三档:2000元/月(适用于汕头、惠州、江门等地区)。第四档:1800元/月(适用于韶关、河源、梅州等地区)。
以下是广东省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信息: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广州为2500元、深圳为25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小时,执行地区为广州、深圳。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执行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25年3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发布粤府函〔2025〕23号通知明确调整规则、保障范围及执行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调整范围与生效时间调整对象: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生效时间: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25年3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发布相关实施要求与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如下:调整范围与时间实施时间: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调整对象: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类调整(具体标准见附件《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表》)。
广东省第一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深圳市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20元,小时标准未单独明确列出,但通常高于全省第一档。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自2025年3月1日起,中山执行广东省二类地区标准,月最低工资从1900元/月调整为20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从11元/小时调整为18元/小时。
标准调整依据与生效时间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深圳市正式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制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适应经济发展需求。
广东省从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分为以下四类:一类标准: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小时。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5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7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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